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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不能乱说,朋友圈不能乱发!否则……
有些年轻小伙子
在处理一些事情上
总是容易意气用事
然而却没想到
这样会把自己“坑”进去
例如贺州这个小伙子
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批评教育
之后他不仅不反思
反而发表一些不当言论
……
9月28日晚,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一小伙子何某驾驶摩托车行至凤凰路交警大队路段时,遇上交警执勤。
因没有驾驶证、未戴头盔、逆向行驶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批评教育,并开了罚单。
事后,何某因不满违法处罚
用手机拍摄了交警照片
上传至自已微信朋友圈
并以不当言论进行“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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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的朋友圈刚发出不久
就有群众截图发到交警微信上
何某还未走出交警大队门口
就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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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截图等证据面前,何某如实陈述了当时发布不当言论辱骂交警的行为,对自已的做法表示后悔,并及时删除了该条朋友圈内容。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6条规定,对他进行警示教育。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在网上公然辱骂公职人员,引起社会关注的,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
何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并写下保证书发朋友圈
对自己辱骂交警的行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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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的书面检讨书)
(何某的微信朋友圈截图)
广西交警温馨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公然咒骂人民警察
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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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主任:广西新闻网 邱石佑
值班编辑:广西新闻网 王玉
内容来源:贺州交警